2021年青海省八大员培训及继续教育开始
日期:2021/4/12 浏览

八 大 员 培 训

消息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才函〔2019〕22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以下简称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遵循分类指导、集中管理原则,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服务行业发展、贴近岗位需求、突出专业素质,不断加强和改进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通过开展试点,建立管理有序、标准统一、质量可靠、培训合格证发放规范、数据共享互认的培训管理体系,总结出成熟的、可复制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经验,为下一步全面推进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夯实基础。


二、职责分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筹管理全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具体负责政策制定等工作。厅人事处负责培训机构遴选、测试计划及成绩审核、继续教育管理、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全流程各项工作。企业、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按照“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等工作。


三、试点培训机构确定

试点培训机构在省内职业技术院校、大型建筑施工企业(一级以上资质)和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中择优确定。申请试点培训机构填写《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申报表》(附件1)并附申报材料,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处依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有关要求》(附件2)和《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机考标准化考场设置要求》(附件3)对申报的培训机构组织评估、遴选。


 四、培训管理

(一)培训内容

1.培训岗位。试点工作暂对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7个岗位组织职业培训、测试、发证,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分别细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4个子专业。

2.培训(测试)大纲和参考教材。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测试)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印发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试行)》,推荐使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建筑与市政工程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教材》。

(二)报名条件

凡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在岗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或在施工现场实习超过6个月;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5.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此条件只能报考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

6.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6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7.高中毕业,具有10年以上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三)培训组织

1.制定计划。试点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内容主要包括培训计划名称、培训岗位名称、开始和结束时间、培训学时和课程详情等,并登录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培训计划,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培训计划一经公布,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取消。

2.报名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在岗人员,在试点培训机构参加报名。报名方式为培训机构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工作年限证明(纸质)、电子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80kb以下)到试点培训机构现场报名,试点培训机构资格审查通过后,将报名信息上传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纸质材料扫描后上传),并安排培训班次。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注册登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admin.zhujianpeixun.com/),按照系统提示真实完整地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班次进行报名,并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到培训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培训机构要严格做好审查工作。

3.开展培训。试点培训机构按照公布的培训计划,依据统一的职业标准、培训大纲开展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32个学时。试点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要加强考勤管理,积极利用人脸识别、打卡登录、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有效监督参训人员到课率,确保培训质量。试点培训机构完成相应培训后,方可申请测试。培训过程中,试点培训机构要及时记录考勤、录制课堂视频、拍摄培训照片等作为培训资料留存备查。


五、测试管理

(一)测试方式。测试实行无纸化网络在线机考模式,采取闭卷方式组织,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中抽取试题、组织测试,测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测试申请。每批次培训工作结束后,试点培训机构要及时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每名参训人员培训结果,并提交测试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按申请时间和地点组织达到培训学时要求的参训人员参加测试。测试频率原则上每月2次。

(三)考务管理

1.考场要求。测试在试点培训机构的标准化机考考场中进行。测试期间,试点培训机构要确保机考设备和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全方位无死角全程监控。测试过程中,每个测试机位上的摄像头随机至少抓拍3张考生照片传输到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监控系统须按照通用视频格式对全程监控视频进行存储,文件名以测试的场次和时间命名,监控视频文件资料至少保存3年备查。

2.考务组织。试点培训机构认真做好测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在测试前检查考场内机器设置及网络连接是否运行正常;测试当天为每个考场配备两名以上监考人员;讲解测试管理系统的相关操作事项,维护考场纪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处组织人员对每批次测试进行巡考。

3.违规处理。依照相关规定,对在测试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者,情节较轻的给予取消当批次测试资格和成绩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1年内不得参加报名测试。

(四)成绩确认。以60分为合格线确定测试合格人员。测试结束后,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测试成绩,由试点培训机构对测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对测试有异议的,通过查看测试抓拍照片、巡考监考记录、调阅考场监控等方式进行核查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认最终成绩。


六、证书管理

培训测试合格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编号规则为测试合格人员自动生成电子培训合格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确需纸质证书的,由培训机构或测试合格人员登陆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水平的证明,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予以认可。


七、继续教育管理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从取得培训合格证次年起,每年应依据继续教育大纲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继续教育可参加线上或线下学习培训。2019年6月以前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后方可换发新的培训合格证,过期原证书不再有效。


八、资料管理

试点培训和测试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考务管理等全过程实行痕迹化管理,试点培训机构对相关的纸质及电子版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分类存放、登记管理,并按资料的重要性确定保存时限(至少保存3年),实行专人专册专柜管理。


九、监督管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加强对试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开展测试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指导,建立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和诚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培训、测试过程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及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2年内不接受培训机构评估申报;对参训人员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证书,以及负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的一律撤销证书、列入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2年内不接受测试申请;对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甚至违规违纪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十、阶段划分

(一)遴选试点培训机构(2021年4月底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对申请试点培训机构进行评估、遴选、审批。

(二)组织实施培训试点(2021年5月至2021年8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处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各试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测试、发证等工作。

(三)验收总结(2021年9月)。试点实施结束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负责收集各培训机构试点实施情况,总结试点工作。通过分析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不断健全优化工作流程和机制,制定《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实施细则》,为全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供规范保障和制度遵循。